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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2-07  来源:   点击量:

各系(部):

  为全面掌握我院教学的整体状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学院定于11月2日至11月20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安排

  采用系(部)自查为主,教务处检查为辅的方式进行。各系(部)应成立由系(部)领导、教研室主任等组成的检查小组,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安排,并指定一名教学秘书担任联络员。

二、系(部)自查内容

  1.各系(部)组织教研室对教师执行授课计划、备课、课堂教学管理、作业批改、辅导答疑等情况进行检查和汇总;

  2.各系(部)组织教研室对开学以来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3.各系(部)组织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并认真总结,全面了解教学动态;

  4. 各系(部)组织本系(部)督导组听课,听课主要对象为新上岗教师、青年教师和外聘教师,每个专业至少要听两门课程;

  5.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实训的组织情况、实习报告的书写及批改情况;

  6.教师是否按时填写完善教学资料;

  7.各系(部)课堂教学日常检查运行情况;

  8.各系(部)评教工作的进展情况;

  9.教师调停课情况分析总结。

三、教务处检查内容

  1.教学计划落实情况、各系(部)教研室组织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以及教研室活动记录留存;

  2.随机抽查教师授课情况,备课、教案撰写、执行教学大纲和学生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及教师日志填写等情况;

  3.学生上课纪律、学习状态、学习纪律等情况;

  4.随机进课堂听课,抽查教师教学资料是否齐全,教师是否管理课堂,教师是否迟到或提前下课。

四、时间安排及检查要求

  1.第七周教务处下发通知,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进行动员和布置。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认真组织落实。

  2.第八周为各系(部)自查阶段。各系(部)领导须深入课堂听课,检查教学工作和教风、学风。听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沟通,并对课程的教学内容、方法、手段以及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价。

  3.各系(部)在本次期中教学检查结束后,于11月10日之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送交教务处(1112室),教务处将结合各系(部)自查与学院抽查情况汇总检查结果,并向全院反馈。

教务处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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