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系:
  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定于第八周(2016年10月17日—2016年10月21日)进行。请各系通知学生及时办理,办理地点为11楼教务处1112办公室,办理时间为一周,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所需准备材料如下:
  1、登报挂失证明材料。
  2、个人补办申请(班主任签字,系盖章)。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财务处缴费收据。

教务处  
2016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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