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职务(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 点击数:
各位参加职称评(审)定的教师: 2016年度下半年职称评(审)定工作将于近期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 (一)初级职务(职称)评定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此表需到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5楼501室自行购买); 4、一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5、班主任经历证明及课时量证明各一份(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二)中级职务(职称)评定提供材料 1、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硕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此表需到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5楼501室自行购买); 4、一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 5、班主任经历证明及课时量证明各一份(相关部门签字盖章)。 (三)中级职务(职称)评审提供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此表需到皋兰路78号兴业大厦5楼501室自行购买); 2、《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一式二十五份(此表统一在人事处下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学士学位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格(合格)证、职称英语合格证、低一级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所有证件缩印件十五份(各类证明缩印在A3纸上面)。 5、论文原件(复印件)及各类成果资料和获奖证书原件、用稿证明。 6、班主任经历证明及课时量证明各一份(相关部门签字盖章)。二、申报时间 请符合评(审)定资格的教师,于2016年10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三、注意事项 1.请符合中级职务(评审)资格的教师,暂时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中的《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空缺,待人事处核查无误后再进行填写; 2. 请符合中级职务(评审)资格的教师,将《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表》和《证件缩印A3表格》填写完毕后先打印一份,待人事处核查无误后再打印二十五份。 未尽事宜,请到人事处咨询。 人事处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