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是大学生生活、学习的主要场所,为保证有一个安全、舒适的良好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岗位职责
各公寓设专职管理员,在学生处领导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情为同学服务,负责本公寓的各项工作。凡进入公寓的学生应遵守纪律,服从管理,认真执行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二、公寓管理
1、各公寓房间调整、分配统一由学生处安排和管理。新生入校时按实际人数由学生处将宿舍分配到各系,并发放钥匙,由各系安排到人。
2、学生必须按规定居住,不得私自强占床位,未经学生处同意,学生不得自行变更房间及床位。
3、学生公寓不得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
4、做好防火工作,确保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公寓内严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蜡烛等明火用具,不得私拉电线、插座、私接用电设备,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电热器、电饭煲等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外,按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5、每个学生配备一把房间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他人,丢失时应向管理员报告,并重新配制,严禁自行配制钥匙。学生宿舍调整或毕业、退学应交回钥匙。
6、公寓内严禁赌博、打麻将、酗酒、吵架、打架等一切不文明举止。禁止一切商业活动,不许乱贴小广告、宣传单。
7、辅导员进驻公寓,关心和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和日常生活状况;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各种问题;参与学生的内务、纪律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公寓家具设施管理
1、公寓内配备的家具、设施由各公寓管理员建账建卡,各寝室长签字,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注意保护门窗完好,人走要关窗;墙壁不得贴挂任何装饰物。
2、要爱护水房、厕所等公共设施,不得在水房及便池内乱扔杂物;注意节约用水,随手关阀门。
3、家具破坏、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向公寓管理室反映,并交纳相应费用后,由管理员报请有关部门及时维修。凡故意损坏家具设施者除赔偿损失外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四、公寓门卫制度与作息时间管理
1、凡一切来访者,必须出示证件,在值班室做详细登记后,方能入内,严禁无证件者及闲杂人员随意出入,如有特殊情况,抵押证件登记后,方能入内,但必须在半小时内离开,否则由管理员联系保卫人员进行处理。
2、学生公寓严禁异性入内。男女生不得互串学生公寓,一经发现,按校规、校纪进行严肃处理。
3、凡在上课时间单独出入学生公寓者,必须出示证件,课余时间不允许非公寓楼人员出入,如有特殊情况,请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抵押证件后,方能入内。
4、凡携物品、行李等出公寓楼者,必须向值班人员出示证件并说明事由,以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学生公寓,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5、严格控制学生公寓作息时间,按时熄灯就寝。熄灯后,公寓内要保持安静,各公寓在晚23∶00分关闭大门至早6∶30分开大门,若因特殊情况晚归者,须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且必须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登记后,方能入内。严禁学生夜不归宿。
五、文明卫生管理
1、保持良好的文明行为,不吸烟,严禁大声喧哗、唱歌、酗酒吵闹,不从事影响他人的活动。
2、搞好寝室内务,讲究文明整洁。
3、公寓内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杂物;不准从窗内向外扔杂物、乱泼污水;不准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准在走廊内打球;不准在房间、走廊等地烧废纸。
4、搞好和保持室内外卫生,建立清扫值日制,做到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对宿舍外墙面、墙裙、地角线及走廊要每周清扫一次,保持干净无污。要尊重他人劳动,讲究文明卫生,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寝室活动。
全体同学均应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主动劝阻不文明的行为,制止违犯校规、校纪的行为,营造一个文明、舒适的学习、生活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