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建设优良校风,促进大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比时间
文明宿舍每学期评选一次。
二、评选程序
1、班委会组织全班舍长对照“文明宿舍”评选条件进行评议推荐,并将书面申请提交辅导员,经各系初审通过后,报院学生处,
2、学生处根据“文明宿舍”评选材料结合日常检查结果进行最终评审。
3、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宿舍均可申请参加评选。
三、评选内容及条件
1、参评对象
“文明宿舍”参评的对象为全院各公寓学生宿舍。
2、文明宿舍评比条件
(1)宿舍成员热爱集体、相互关心、团结友爱、文明用语。无打架斗殴、赌博、酗酒等现象。宿舍成员中无人因违纪受过纪律处分。
(2)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和起床。宿舍成员无夜间晚归及在校外租房居住情况。勤奋学习,有良好的学习氛围。
(3)地面、门窗、桌凳及各种设施能保持干净,床铺摆放整齐,床上用品整洁,室内室外无乱涂乱画现象。能因地制宜进行一些简洁、高雅的室内布置。
(4)遵守学院用电规定,不私自拉线,乱接插头,节约用水,随时关水龙头。爱护公共财物及宿舍设施,无损坏公物现象。
(5)宿舍成员无一人因各种原因被通报批评或处分情况,本宿舍在卫生或安全等方面没有被学院通报批评情况。
四、 奖励办法
对获得“文明宿舍”称号的学生宿舍发给奖状、证书以及物质奖励,并作为其它各类先进评比的依据。
五、本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