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中心):
根据我院的学科专业和人才培养定位,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教师科研创新能力,促进教育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结合本次课题的选题征集情况,现组织开展2020年院级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课题的立项工作,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课题立项申报分为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课题、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课题、创新教育试点改革课题和其它课题共计四类,四类课题同时申报,同时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教育教学质量提高课题
1.该类课题以促进学科和专业的特色建设,推动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目标,应紧紧围绕新形势下,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工作及亟需解决的问题,紧密结合教育教学新思想、新观点、新方法,根据自身的工作实际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题目。可以包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育教学模式、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拟申报课题须具有必要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科技创新能力提升课题
1.该类课题主要针对行业和领域内新技术的开发与研究及应用,鼓励吸收院外行业、企事业单位相关领域的人员参与课题研究。重点支持具有相对稳定研究方向的申请人和团队进行研究。此类课题鼓励学生参与课题。
(三)创新教育试点改革课题
1.该类课题结合教育部关于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有机融合的相关要求,可专业内或交叉学科整体推进,也可以创新实验班为载体,围绕创新教育与专业建设结合开展试点改革,全面推进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师资队伍、实践教学、教育资源等方面的综合改革,进行使创新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的全过程,建成一批创新教育与专业教育有机融合的专业点的探索,着力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重点支持有创新基础的团队进行研究。此类课题必须有学生参与课题研究。
(四)其它课题
上述类别以外的其它类课题,具有一定研究必要性、可行性,创新性、实践性的课题。
以上四类课题,土木系、电信系、机电系、交运系最多可申报6项,其余各单位最多可申报4项,每位申报者限报1项课题,每项课题除主持人以外参与教师人数不得超过5人,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课题参与者最多可参与两项课题的研究。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本次课题申报以部门为单位统一提交申报材料,请各部门将审核签字后的课题立项申请书(附件1)和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2)(含电子版)于2020年12月7日统一提交到科技处。
(二)本次立项评审以评审会的形式进行,每位申报者须准备3-5分钟的立项汇报PPT。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课题管理
1.课题的研究时间为1-2年。课题实施期间,学院将根据相关科研管理流程组织专家对课题研究的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阶段检查和结题验收评审,通过结题验收评审的课题,将颁发“结项证书”。
2.对于自行中止的学院课题或者到期但未能通过结项验收评审的课题,按规定予以撤销,撤销课题将被计入科研诚信档案,被撤项课题负责人两年内不得申报学院各类课题,同时将减少课题所在单位下一年度的课题申报数量。
3.因特殊原因,课题研究不能如期完成的,可在课题研究中期阶段检查时提出延期申请,并由所在部门同意后报科技处审核并备案。原则上每个课题最多申请延期一次。
4.学院拟于每两年组织院内外同行的专家对结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鉴定,对研究成果已取得实际高转化价值的课题给予一定经费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视情况每隔两年组织院级各类成果奖的评选,获得优秀成果的课题将优先被推荐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和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
如需了解更多课题申报工作的相关详细情况,请与科技处王老师联系,电话:5272879。
附件1:2020年教育教学综合改革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附件2:2020学院课题l立项申报汇总表.xlsx
科技处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