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玛纳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电”)为新疆天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是新疆主电网重要支撑电源和骨干发电企业,也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确定重点支持的“100户优强企业之一”,主营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截止2022年底,累计发电1314亿千瓦.时、供热4771万吉焦,总产值224亿元,累计纳税额25. 1亿元,为昌吉州、玛纳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玛电始建于1986年,一二期工程是国家“八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其中一期工程4x100MW机组,于1992年建成投产;二期工程2x100MW机组,于1994年建成投产;三期工程2x300MW机组,于2008年建成投产,是新疆电力工业发展的标志性工程,也是新疆地区首次荣获“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火电工程,成为新疆首个装机容量超百万千瓦的特大型发电企业。
长期以来,玛电积极履行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恪守“高效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市场发展型”企业使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抓安全管理,强化节能环保,不断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稳步推动企业持续发展,努力建设美丽电厂、绿色低碳发展电厂、社区友好型电厂,为新疆电力工业发展培养和输送了大批优秀的技术、管理人才,先后获得“全国绿化400佳单位” 、“全国火电机组100MW级竞赛三个第一名、三个第二名”、原“国家电力公司一流火力发电厂和双文明单位”、原“西北电力系统窗口发电企业”、“ 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等30多项荣誉称号,成为展示新疆电力工业发展和管理水平的窗口企业。
玛电位于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西工业园区,离玛纳斯县城2公里,离石河子市10公里。公司拥有电厂家园小区,内建有体育馆、游泳馆、文化中心、人工湖、公园、职工住宅楼等福利设施。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及2024年毕业生。
1.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此外公司还缴纳企业年金,员工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相关待遇。
2.公司实行带薪年休假、婚假、探亲假并报销员工探亲路费。
3.公司配有餐厅和公寓,为员工提供免费舒适的住宿环境。
4.公司发放伙食补助、节日补助,每年为员工进行定期体检。
5.公司薪酬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转正后月均收入实发5000-7000元,具体待遇根据所上岗位确定。
6.公司提供多种培训(入职培训、技能培训、师徒培训、职业规划、管理能力培训等多种专业培训)为员工成长提供助力。
1.公司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西工业园区
2.简历投递邮箱:291120241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