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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调整改派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9/01/10 09:10:34

各位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往届生:

接甘肃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通知,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落实就业单位换证时限按毕业2年内执行,变更就业单位调整改派时限按毕业1年内执行。毕业1年内就业后又解约要求回生源地择业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办理调整改派手续。

按照省上相关文件规定,对毕业生未就业状态的认定,可通过与《就业报到证》抬头一致的单位出具的《解约函》或《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以及失业登记信息等判定,《就业报到证》仅作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的凭证,不应作为判定当前就业状态的唯一依据。

按要求,新的改派手续办理从1月12日起执行。请有改派需求的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往届毕业生于1月11日上午12点前到招生就业处(南校区教学楼1104办公室)办理改派手续。

                               

     招生就业处

    2019年1月10日


 新政策解读:

1.旧政策,毕业离校时未就业的学生,择业期为三年,即毕业后三年内就业,均可办理改派手续。根据新政策,择业期缩短为两年,即毕业后两年内就业,可办理改派手续。 2.旧政策,毕业离校时已就业学生,毕业后两年内更换工作单位,可办理改派。根据新政策,缩短为一年,即毕业后一年内更换工作单位,可办理改派。 3.旧政策,离校时已就业学生,毕业后两年内,如与原单位解约,可改派回生源地择业。根据新政策,该项手续不再办理。学生可根据原单位解约函等作为未就业证明。4.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单位将于1月12日起执行新政策,如在旧政策范围内,需要改派的往届毕业生,请于2019年1月11日中午12点前向招生就业处提交改派材料。逾期一律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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