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抓好我院教学常规管理,进一步强化教学过程监控,深入了解教学运行状况,保证教学秩序良好运行,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于第九周至第十一周(10月24日至11月11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与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与评比方式
分为学院和系(部)两级进行,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由教务处负责,系(部)教学工作检查小组由系(部)领导和各教研室负责人员组成,检查以各系(部)自查为主,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进行抽查,检查小组应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制定详细的期中教学检查与评比安排。
二、检查与评比的主要内容
1.重点检查教师是否履行教学工作基本规范:包括教学进度和教学内容,是否有教案(讲稿)、授课课件是否规范、齐全,是否给学生布置并进行详细批改,以及教师日志填写是否详实、规范等情况;
2.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备课情况、课堂组织情况、教学方法运用是否结合学生实际情况、教学内容详略是否得当、课堂教学秩序、教学效果等是否明显及测评手段是否合适等;
3.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实验大纲、实验指导书、实验报告、实习
实训的开展情况、实习报告的书写及批改情况;
4.各系(部)应组织教研室对开学以来各教研室活动及计划执行、
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
5.学生的学习情况:包括学生到课情况、课堂纪律、课堂学习情况;
6.教学督导与教学质量监控工作开展情况;
7.各系(部)评教工作的组织及进展情况;
8.教师调(停)课情况分析总结;
三、检查与评比的具体要求
1.各系(部)要成立教学工作自查小组,精心安排,认真对各项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切实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达到以检查督促教学各项环节落到实处;
2.各系(部)通过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师、学生对教学工作的反映。系(部)应安排督导人员深入课堂、实验室听课,掌握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运行情况;
3.各系(部)在自查结束后应对期中教学检查与评比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总结的内容包括:(1)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2)教学基本情况;(3)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4)改进措施及建议;(5)初评结果。教务处将对各系(部)的自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小组的抽查情况和学生评教结果进行综合评定。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