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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证补办工作定于第八周(2017年4月24日—2017年4月28日)进行。请各系通知学生及时办理,办理地点为11楼教务处1112办公室,办理时间为一周,逾期不予办理。
办理所需准备材料如下:
1、登报挂失证明材料。
2、个人补办申请(班主任签字,系盖章)。
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4、财务处缴费收据。
教务处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