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系(部)、处(室):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经发布施行。为做好《细则》的学习和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细则》发布实施的重要意义

学风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学术诚信是学术创新的基石,学术不端行为是对学术诚信的严重背离和对学风的重大伤害。《细则》的发布实施,是学院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的精神和要求,在省教育厅的领导和监管下,推进依法治校的具体举措,对于健全学院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体制机制、推动学风建设和优化学术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二、深入开展《细则》学习宣传活动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管理,要安排一次集中专题学习研讨,使教职工、学生全面知道《细则》精神、原则和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自觉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三、认真做好《细则》的贯彻实施工作

《细则》对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工作机制、工作原则、预防措施和学术不端行为的认定、受理、调查、处理、申诉等环节都做了全面规定,各单位要以《细则》为依据,抓住主要环节,将《细则》落实到相关的具体工作实践当中。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学术不端行为,请将情况及时向科技处举报,举报电话:5272879。

 

附件:

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实施细则.doc

 

科技处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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