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我院根据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精神以及我院对在校大学生使用书本费核算结果,在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书本费多退少补过程中,个别学生对此产生了疑问,现对同学们反映的主要问题进行归纳回复如下:
一、学生在生源地购买了社会医疗保险(非商业险)后,能否不在学校购买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答:可以。学生若能提供购买了2019年社会医疗保险(非商业险)的相关证明,可以不再通过学校购买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院已经为在校学生购买了2018年以前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也已经享受了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二、为何学院为学生购买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拨打12333咨询热线查询不到?
答:学院为在校学生购买了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若有疑问,可以到学院学生处查询缴费票据和投保学生名单,也可以咨询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我院往年参保学生生病住院和门诊统筹报销工作都进展顺利。
三、为什么学院现在开始补收书本费和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学院今年通过与图书供应商沟通,为学生在学院搭建购书平台,学生可向图书供应商直接购买书本,从2018年开始,学院不再向学生预收书本费,对在校学生2017年以前的书本费进行核算,多退少补。根据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文件精神,学院补收的医保费是严格按照榆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通知的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执行,近几年大学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逐年增长,其缴纳标准为2016年50元/人/年,2017年80元/人/年,2018年100元/人/年,2019年220元/人/年(详见有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