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各处(室)、系(部):  

    为做好学院本年度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根据甘肃省人社厅《关于进行“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甘职改办〔2018〕23号)和《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审系列

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中级、初级

(备注:申报初级职称不需要登录“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

二、 评审依据

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依据《兰州交通大学博文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标准(试行)》(兰博院发〔2019〕122号)执行。

三、 申报材料

1、本人学历、学位证书;

2、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助教及硕士研究生评定讲师不需要提供此证书);

3、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4、代表本人学术水平和业绩成果的论文、著作(含书籍编写章节字数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课题项目结项证书、课时量证明、班主任证明、基层帮扶经历证明(需申报评审副高以上职称提供)等相关材料。

备注:1、上述材料须提供原件。论文要在刊物原件的目录中醒目地方标出自己的论文题目,论文正文页折叠以便核查。论文发表的刊物如改刊、更名等,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用浅色布袋,并在材料袋上写明姓名、电话、晋升类型、拟晋升职称,材料清单装在材料袋中(不能粘贴)。

四、 申报方式

1、2020年职称评审通过甘肃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ww.gszcxt.cn,以下简称职称信息系统)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查、网上评审,并启用电子职称证书。具体申报流程见“职称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附件)。

2、本次审核采取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人员在职称信息系统中上传的材料,线下提交对应原件及扫描件

五、 注意事项

1、各部门收到通知后,由所在部门党总支对申报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师德公示,报送申报人员申报材料时一并报送加盖公章的师德公示情况报告。

2、请有申报本次职称评审教师的部门成立本部门职称工作推荐小组,推荐小组由3-5人组成,并将本部门职称工作推荐小组人员名单用A4纸打印,加盖本部门公章后于9月3日17点前交人事处。各部门职称工作推荐小组负责对本部门职称评审人员的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推荐,重点监督其授课情况、业绩情况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对通过核查推荐人员,由部门汇总并出具说明,经部门职称工作推荐小组组长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与个人申报材料一起上报人事处。

3、所有业绩条件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均计算到申报当年9月30日为止;申报人员在该时限之后取得的业绩,可作为下次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申报人员任职年限从聘用的当月开始计算;专业技术总年限和现职称任职年限,均计算到职称申报当年的12月31日为止。

六、 报送时间及其他要求

申请晋升高级、中级职称人员,务必于9月12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并将申报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报送人事处。申请初级职称人员,务必于9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及扫描件报送人事处。

“职称信息系统”申报通道均有关闭时间限制,过期后无法进行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重视,确保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申报,否则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个人承担。

 

 

附件:职称信息系统申报人员使用说明


                                                    人事处

                                                 2020年8月31日         

附件:职称信息系统申报人员使用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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